第一千一百三十五章 绝人
??“哼,臭小子,牛皮不要吹在前面,容易吹破了,你先把剑意搞清楚再说吧!”凌风没好气的说了一句,然后转身便朝着房间之中飘去,直接穿过了房门,消失在了秦尘的眼中。 ??看着凌风离开的背影,秦尘微微一笑,心里无比自信的自语了一句:“如此简单的运转方法,我要是都搞不清楚,学不会的话,那我就枉称剑道大师了,呵呵,没有想到,还是我自己把它搞复杂了。” ??一边说着,秦尘一边又拿起了古剑,丹田气海内的剑气一转,一股玄奥的感觉在他的体内升起,手中的古剑随意一挥,剑意先动,随后剑气才到,在剑意出现的瞬间,一股沛然的气息奔腾而出,化作了一股微风,吹在了地面上的青石板上面,接着剑气才没入到了青石板之中。 ??感受了一下这一剑,秦尘微微点了点头,这样才算是稍稍有了那么一点‘绝人’的意思了,不过他现在对这个世界的法则依然没有一点点的熟悉,所以现在这一切也只是一个开始,他想要将‘绝人’一剑修炼到得心应手,将剑意发挥到极致,还需要更多的练习和实战的经验。 ??现在他一剑挥出,还会有剑意在前,剑气在后的区分,等他将这一剑练到了极致之后,一剑挥出,剑气之中,便是剑意,而剑意之中,也是剑气,剑意无处不在,剑气随之而动,这才是真正应该达到的效果。 ??想到这里,秦尘收了手中的古剑,剑道的修炼,靠的不是勤学苦练,而是磨砺,是顿悟,他在这里就算练一万遍,也就是那么大一回事,虽然修炼剑道的,确实有十年磨一剑,将一招反复练到极致的从而爆发出恐怖的威力的例子,但是别人那磨砺的是剑心,在心里面,已经和剑战斗了无数次,而不是傻乎乎的一直挥着同一招剑术。 ??剑心的磨练虽然能够拥有强大的威力,但是对于秦尘来说,那需要花费的时间太长了,就算他有足够的剑道领悟经验,要磨砺剑心,还是得从头开始,没有十几二十年的功夫,他连基本的剑心都磨砺不出,更别说发挥出剑心那中恐怖的威力了。 ??在院子里面自然没有办法让自己有更多的经验累积,所以他自然是需要出去走一趟,只有在生死的战斗之中,才能够真正爆发出顿悟的灵光,也才能够让他迅速的将‘绝人’一剑融会贯通。 ??而在南山城之中,想找人比试,磨练自己的实战经验,那自然是非佣兵校场莫属了,佣兵校场是在南山城活动的最大的几个佣兵团联合组建的,本来是用来给佣兵修炼比斗的。 ??但是在组建之后,到校场比斗的佣兵络绎不绝,而大部分的佣兵,又都是热血之人,见到有人比试,便会蜂拥而至,看看比试的双方,究竟谁能够获得最后的胜利。 ??这样的比试越来越多,于是便有人打起了比试结果赌斗的主意,一旦有了第一个人开头,比试结果进行赌斗的事情,便一发不可收拾了起来,佣兵本来就大多好赌,何况还可以自己下场。 ??所以原本用来给佣兵修炼交流的地方,便渐渐的变成了南山城最大,也是唯一的比武场,到了现在,每日在佣兵校场举行的擂台比武,至少也有二三十场,每场比武的下注金额更是高达数万的金币。 ??光是每天在佣兵校场上面的赌金便超过了几十万,有时候甚至能够达到百万之巨,这样大的金币量,自然也引来了南山城各大家族的注意,不过在南山城,铁家作为第一佣兵家族,族中掌控着南山城最大的五个佣兵团之中的三个,所以这佣兵校场的生意,自然也是落在了铁家的手上。 ??其它家族虽然心里垂涎这一块巨大的肥肉,但是奈何手下没有足够多,足够大的佣兵团,便也只能够眼巴巴的看着,最多就是偶尔来参加一两场校场的重大比试的赌斗而已。 ??不过南山城别的家族没有办法在校场的这个赌场之中插一手,但是另外两个佣兵团却可以,并且因为铁家独战了校场,也引起了其它家族的不瞒,所以在两大佣兵团的背后,也是有很多家族的支持。 ??于是校场虽然归铁家所有,但是这校场的利益,两大佣兵团却能够分到三成,对于联大佣兵团来说,这也是一个巨大的收益来源,所以为了维持校场的运转,两大佣兵团同样是不遗余力。 ??秦尘要练的是‘绝人’一剑,自然需要找人来和他打斗,才能够练‘绝人’,不然的话,他随便找个魔兽打一架,那就不叫‘绝人’而叫‘绝魔’了,同时最关键的是,要想去校场参加比试,非常的简单,只需要准备两枚金币报个名,赢了之后,便能够拿回自己的两个金币,还能过顺带赢了对方的金币。 ??至于身份,完全没有人在意,在佣兵校场,只有一个规矩,谁拳头大,谁能够在比武场上赢了对方,那么金币就归谁,当然,每个参加比试的人的修为境界,校场也会告知,可以自行选择。 ??那种不看对方的修为如何的,在校场也有,被称做“盲比”,盲比的意思很简单,就是对对手一无所知,完全靠运气,如果自己运气好,遇到了比自己境界低的,那自然是轻松获胜,但是如果运气不好,遇到了比自己境界高的,那就不好意思了,挨一顿揍还是轻的,缺胳膊少腿也不是什么少见的事情,甚至直接把命丢在擂台上的事也是时有发生的。 ??但是只要赢了,那得到的收获,可就不止是两枚金币了,而是两百枚金币,所以就算盲比比正常的比试更加的危险,随时都可能丢掉小命,但是参加盲比的人,却从来没有少过。 ??以前那个秦尘,最